2015年1月5日,由许昌市工商局局长蔚钟声、许昌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局长闫会杰带队,率领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复查”检查组莅临我公司,对我公司申报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核查与指导,针对我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制度建立执行、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合同纠纷及处理以及企业合同信用建设情况等工作进行重点考察。
检查前,公司副总经理张灿向工商局检查组成员介绍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经营发展状况,并详细汇报了公司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工作。张总在会议上指出:商道酬信,信用是企业最基本的商业道德,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守合同、重信用、讲诚信,成功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信用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企业的无形财富。
葛总表示,多年来的实践和市场经济法则告诉我们,“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公司将以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契机,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打造诚信优秀企业品牌。
随后,各位领导在张总的带领下,实地对我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以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近两年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解除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丁海洋表示,公司领导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的各项流程。同时,不仅要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更要诚信履约,确保合同履约率100%,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且部门全体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合同管理员工的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合同管理的高绩效团队。
通过市工商局本次“守重”工作检查情况,反映出国家在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背景下,“守重”活动的开展更为严格,也更加贴近企业实际,这对于我公司今后的“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开展也是一次学习对比和间接检验,促使公司在加强合同管理方面要严格管理体系和风险预防,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履约,守信经营,为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健康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公司已经完成“守合同重信用”的申报工作,并通过市工商局审查,作为遴选出的推荐企业在工商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职能部门审核,接受人民群众和各类媒体监督。